2)第三十七章鬼市!_明末第一枭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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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个无赖刺死的,可刺死了他们,事情也就闹大了,耽误自己找人、救人的计划,这才手下留情放了两个无赖!

  “是,小的们这就滚,马上就滚!”

  麻脸无赖如蒙大赦,连连的躬身感谢,又从旁边坟头上扯下两把刺儿菜(一种草药,可以止血、消炎。),胡乱的揉把几下,全糊在了同伴的伤口上,而后背起来一溜烟的跑掉了。

  至于回去找人来报复,更是想都不敢想,因为他明显感觉到了,这几个人很不好惹,尤其为首的英俊少年,身上杀气很浓,手上肯定沾过人命,而且不止一两条!

  “老大?”

  “咱们走!”

  踢开了两条‘拦路狗’,薛羽等人进入鬼市中,身影所到之处,周围的人主动让出一条道路,再也没人敢过来挑衅了,反而露出了畏惧之色,就连那些地痞流氓也不例外!

  正所谓‘软的怕硬的,硬的怕横的’,可再是蛮横之人,也怕这种一言不合、拔刀相向的亡命徒,毕竟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,而是吃咸盐换来的!

  ……

  “瞧一瞧,看一看,又水灵又壮实的大姑娘,能做饭、能洗衣、还能暖床生娃娃,十两银子就能领走了!

  您要是嫌贵的话,这里还有小姑娘,领回家养上几年,就能当牛做马用了,费不了多少粮食的,四两银子一个随便挑啦!”

  鬼市里到处都有人牙子,而他们叫卖的货物,大都是一些大姑娘、小媳妇、还有小孩子,一个个跪坐在地上,有的神情麻木,有的瑟瑟发抖,头上插着草标!

  买家们则认真挑选着,瞧瞧模样好不好,身体壮不壮实,有没有疾病,还要掰开嘴看看牙齿呢,就跟挑选牲口一个样!

  挑到中意的了,就和人牙子在袖子里拉拉手,互相讨价还价,最后掏出银子把人领走,如果实在囊中羞涩,用东西交换也可以!

  牲畜、粮食、衣物、吃的用的、铺的盖的都可以交换!

  薛羽就亲眼看到了,有个老农用两大筐水萝卜,换了一个小媳妇,高高兴兴的领回家去了,女的也没有反抗,很顺从的跟着走了。

  那些没被挑中的,反而一脸失落之色,被买走意味着有口饭吃、有个安身之地,留在这里则是前途莫测,饿死、病死、打死皆有可能!

  再说薛羽等人,瞪大眼睛四处看,可连着转了七八圈,也没见到小伙伴们的影子。

  薛羽还提前准备了笔墨,按照自己的记忆,画了七张素描像,跟人牙子们打探消息,愿意重金买回画像上的人,结果毫无收获,都说没有见过!

  难道说,人牙子把小伙伴们带走,没弄到鬼市来出售,而是卖到外地去了?

  或者,自己来迟了一步,小伙伴们已经被别人买走了?

  又或者,自己来早了?

  就在薛羽胡乱猜想之际,不远处传来了哭泣声,还有打骂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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