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章_杀死一只知更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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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——阿蒂克斯、杰姆和我,加上做饭的卡波妮。我和杰姆都觉得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:他陪我们玩,给我们读书,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。

  卡波妮却完全是另一回事。她瘦骨嶙峋,她近视眼,她斜视,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样宽,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。她老是命令我离开厨房,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,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,又总是在我还不想回家的时候叫我回去。我们之间的战争没完没了,而且总是一边倒:卡波妮老赢,主要是因为阿蒂克斯老站在她那边。她从杰姆出生时就和我们在一起了,我刚记事就感受到了她的专横。

  我们的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了,所以我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失去过她。她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,阿蒂克斯第一次当选州立法委员时遇见了她。他那时已到中年,她比他小十五岁。杰姆是他们结婚第一年的产物,四年之后我出生了,又过了两年,我们的母亲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。人们说这是她家族的遗传。我并不想念她,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她。他很清楚地记得她。有时正玩着游戏,他会长叹一声,随后就走开,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。每当他这样子的时候,我就知道最好不要去打扰他。

  在我要满六岁、杰姆快十岁那年,我们的夏日活动范围(卡波妮的喊声能听见的距离)是向北过两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,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地盘。我们从来没敢跨越过这条界线。拉德利家蹲着一个怪人,关于他的一点点描述,都足以让我们一连规矩好几天;杜博斯太太则是个十足的恶魔。

  就是在那个夏天,迪儿来到了我们中间。

  有天早上,我们在后院刚要开始当天的游戏,忽然听见隔壁雷切尔·哈弗福特小姐家的芥菜畦里有响动。我们走到铁丝篱笆边,看是不是只小狗崽——因为雷切尔家的捕鼠犬快要生了,结果却发现有个人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。他坐在那儿,比芥菜高不了多少。我们也盯着他,直到他先开口招呼:

  “嘿。”

  “嘿,你。”杰姆和气地回答。

  “我是查尔斯·贝克·哈里斯,”他说,“我认字了。”

  “那又怎样?”我说。

  “我以为你们想知道我能认字了。你有什么需要读的,我可以帮忙……”

  “你多大了?”杰姆问,“四岁半?”

  “马上就七岁了。”

  “咳,怪不得。”杰姆说,拇指向我挑了一下,“那边的斯库特从生下来就认字,她还没上学呢。快七岁了,你看起来可真够小不点儿的。”

  “我个子小,可是年岁大。”他说。

  杰姆-撩-开额发又仔细看了看他。“你干吗不过来玩,查尔斯·贝克·哈里斯?”他说,“我的天,这什么名字!”

  “还没你的可笑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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