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八章:交易谈妥,拿下梦工厂!_重生煤老板?不!我科技兴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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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疑是斯皮尔伯格抱怨维亚康姆完全把他当做一个纯粹的打工仔,剥夺了他与梦工厂的独立权。

  为此,斯皮尔伯格多次威胁要带领团队离开维亚康姆集团。

  最终双方经历数次谈判,斯皮尔伯格到处筹措资金,收购回了梦工厂品牌,彻底脱离了维亚康姆集团。

  而林远需要的,是一个能全心为他干活的斯皮尔伯格,所以他选择为这三人保留一部分股份。

  另一边。

  听完林远的出价之后。斯皮尔伯格等三人瞬间心动了。

  这个价格,距离之前梦工厂与环球电影公司谈妥15亿美金收购全部股权的价格也差不太多了。

  并且,相比较而言,斯皮尔伯格等人更愿意保留一部分的梦工厂股权。

  毕竟,这是三人经营了十几年的公司,作为创始者,他们对梦工厂也是有感情的。

  随后,双方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最终达成了协议。

  林远以11.8亿美金的价格,收购了梦工厂电影公司以及梦工厂动画两家公司80%的股权。

  这笔费用之中,包括了偿还梦工厂现有债务的费用。

  在收购完成之后,将继续由斯皮尔伯格等三人管理经营梦工厂。

  林远与斯皮尔伯格等三人谈妥交易之后,沃尔夫森与梦工厂的法务经过现场磋商,当场拟定了双方的交易合同。

  随着双方签字盖章完毕,交易正式完成。

  但合同正式签订完成的那一刻,双方的心中都涌了喜悦之情。

  对这笔交易,双方都很满意。

  控股梦工厂,在林远看来是一举多得的事。

  不但获得了一家好莱坞的知名电影公司,而且还能用梦工厂的发行资源为漫威影业助力。

  漫威系列电影在原本历史时空中的成功,除了电影本身的质量之外,强力的发行也很重要。

  在那个时空,漫威在被迪思妮收购之前,所有电影都是由好莱坞八大影业公司之一的派拉蒙电影公司发行。

  这一世,林远要收购漫威,自然不愿意把发行交给外人。

  一方面是不愿意凭空丢失这部分利润,另一方面是不喜欢受制于人。

  当然,林远现在还没有完成对漫威的收购,但以他的判断,他收购漫威的成功性很高。

  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,已经在《钢铁侠》这部电影取得成功,看到了美好前途的漫威,都能被迪思妮收购。

  这一世的漫威,还处于困难迷茫时期,自然更容易被收购。

  除此以外,拥有梦工厂这家好莱坞的电影公司,还能让林远把脑海中那后世的许多卖座电影都拍摄制作出来。

  而且斯皮尔伯格作为好莱坞的最顶级大导演与制作人,不仅自身的专业能力过硬,而且其在好莱坞拥有的强大人脉与资源,也能保证林远记忆中的这些卖座题材不至于被糟蹋。

  虽然搞娱乐不是他的主要赚钱行当,但能白捡的钱,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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